中新網(wǎng)2月3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所延伸的偽證案3日二審宣判,吳淑珍母子等4人減刑后分別被判9個月跟3個月;至于前101董事長陳敏熏則改判8個月的有期徒刑,她的委任律師決定還要上訴。
機要費衍生的偽證案下午二審宣判,5個當(dāng)事人都沒有到庭聆聽,但二審時采取的認(rèn)罪策略顯然奏效。吳淑珍在一審時由2年減1年,二審更是直接減為9個月,陳幸妤、陳致中姐弟倆一審1年減為6個月,二審減為3個月,趙建銘也是3個月;陳敏熏一審重判1年半,二審改判8個月,但還是在得入監(jiān)服刑的范圍內(nèi),委任律師莊國明表示會上訴到底。
扁家子女們都減為3個月徒刑,可以易服勞役,但沒緩刑,律師還是頗有意見。律師林志忠表示,吳淑珍上訴目的就是希望刑度能夠減輕,希望她的子女及女婿能有獲得緩刑機會,就宣判結(jié)果來看,在刑度確實減輕了一半,但是她的子女及女婿都沒有獲得緩刑,“我想夫人會有一點失望!
林志忠強調(diào),陳幸妤等人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除考慮是否上訴外,也會建議他們從事社會勞動服務(wù),因他們都是醫(yī)生或律師,若可以從事勞動服務(wù)也是另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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