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出境出海 吳淑珍律師向法院提抗告
2008年05月29日 11:3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5月29日電 機要費案中涉嫌貪污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在審理過程中請假16次卻能在選舉兩度外出投票,遭到法院限制出境,吳淑珍辯護律師顧立雄目前已向臺“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他表示,以吳的身體狀況,哪有可能出境,限制她出境出海根本不合理。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06年底吳淑珍因機要費案首度出庭受訊,當(dāng)庭昏倒送醫(yī),之后檢方16次傳訊吳淑珍卻都以生病為理由給了法院軟釘子碰。不過扁當(dāng)局一下臺,法院馬上裁定限制吳淑珍出境出海。
機要費案扁妻請假16次未出庭,第1次讓檢方氣得牙癢癢的,是在08年1月的“立委”選舉,第2次是3月的“大選”,吳淑珍兩度外出投票。吳淑珍兩度挑戰(zhàn)院方權(quán)威,最后換來限制出境出海的結(jié)果,吳淑珍不服氣,由辯護律師團提出抗告。
律師顧立雄表示,“各位設(shè)想,以夫人這樣的身體狀況,以這樣一個公眾人物,以她這樣一個大家都認(rèn)得的一個人,你認(rèn)為她有可能會去出海出境還是搭飛機嗎?我覺得實在是沒有辦法去想象!
顧立雄強調(diào)16次沒出庭都有醫(yī)師診斷,請假獲準(zhǔn),而且沒有具體事實判定有逃亡之虞,尤其除了兩次投票幾乎足不出戶,限制出境出海不合理,因此提出抗告?垢娼Y(jié)果還沒出爐,扁當(dāng)局一下臺,雙方交手終于立足平等,究竟最后誰勝誰敗,很快就會有答案。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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