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委”廖正井涉賄選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2008年10月22日 11:0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0月22日電 臺灣“立委”、前桃園縣副縣長廖正井去年競選期間涉嫌以選舉事務費名義,向廖氏宗親及地方村里長發(fā)放現金。檢方今年二月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桃園法院21日判決廖正井當選無效。廖正井發(fā)表聲明鄭重澄清,表示絕對上訴到底。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廖正井去年競選桃園縣第二選區(qū)“立法委員”。桃園地檢署查賄小組根據檢舉發(fā)現,廖正井去年十一月曾透過地方村長設宴邀約,要求選民支持當選,事后以“聚餐”名義發(fā)放餐會費用。
檢方調查,身兼張廖簡宗親會會長的廖正井曾以每人5000元新臺幣的代價,向廖氏宗親發(fā)放現金,除此之外還曾交付里長現金。廖正井否認賄選,表示所有款項都是“選舉事務費”。桃園檢方今年二月間依違反“選罷法”求處五年有期徒刑。
桃園法院21日做出判決,認為廖正井設宴餐會期約賄選部分事證不明確,而交付廖氏宗親及地方里長發(fā)放現金確有其事,依法判決當選無效;未來20天內可提出上訴,若二審定讞將失去“立委”資格。
【編輯:官志雄】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