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及“國務機要費”案,11日第五度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并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對陳水扁羈押禁見。臺北地方法院連夜開庭審理后于今天清晨7時06分許裁定,將陳水扁羈押禁見。
由于11日晚8時30分陳水扁在法院出庭一開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偵組遭法警拉扯受傷,法官準許陳水扁赴臺大醫(yī)院驗傷,驗傷后法官認為陳水扁身體狀況仍可應訊,因此聲押庭在今(12日)晨約一時恢復進行。合議庭于今日凌晨三時許休息十分鐘后,繼續(xù)由陳水扁委任律師與檢察官展開攻防,程序庭于今晨5時30分左右結束,隨后由三位法官投票裁決。臺灣TVBS報道披露,3位法官做出激烈辯論,最后以2比1的票數(shù),于今晨7點06分裁定收押,陳水扁將移送臺北土城看守所;而陳水扁是以臺灣地區(qū)卸任領導人的身分遭到收押,創(chuàng)下臺灣首例!
陳水扁涉嫌貪污等重罪
特偵組11日傳喚陳水扁到案,經六個多小時訊問后,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當庭將其逮捕,并于當天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特偵組于五月二十日正式分案偵辦機要費案,八月中旬基于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提供扁家海外住戶等情資,并尋求司法互助;特偵組另分他案,偵辦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案,近三個月來,陸續(xù)衍生企業(yè)匯款、侵占“機密外交”款項、龍?zhí)顿彽氐劝浮?/p>
全案偵辦至今,特偵組已于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八月十五日、九月三日四度傳喚陳水扁到案,今天上午為陳水扁第五度到特偵組說明。檢察官也分別于八月二十二日、二十五日偵訊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到案。檢方預計本周內將陸續(xù)訊問吳淑珍等三人,不排除予強制處分。
除上述四人外,本案尚有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友人蔡銘哲、蔡銘杰、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前“總統(tǒng)府”出納陳鎮(zhèn)慧、前臺“內政部長”余政憲、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新竹科學園區(qū)管理局長李界木、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等十名被告。其中,除郭銓慶、鄭深池、蔡銘杰外,其余八人均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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