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章子怡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曾表示,自己之所以在捐款門事件發(fā)生兩個月之后才出來面對媒體,是因為花了大量時間在美國委托律師行對章子怡基金會制作了一個詳細的法律文書,以此來證明自己做慈善的清白。昨日,《中國日報》的網(wǎng)站公布了這份長達10頁的備忘錄。
記者在《中國日報》網(wǎng)站上找到了名為《章子怡基金會備忘錄》的中英文原版文書掃描件,整個文件長達10頁,由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Glaser,Weil,Fink,Jacobs,Howard&Shapiro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G律師事務所)于3月12日發(fā)表,文件回答了關于章子怡基金會過去和現(xiàn)在的使命、根據(jù)什么法律在何時建立、法律地位、財務狀況、如何籌款、已經(jīng)籌款多少及形式、資金目前在何處以及打算如何使用這些資金等備受關注的8個問題。此外,這份備忘錄還以表格的形式公布了募捐款項的明細——章子怡的經(jīng)紀人紀靈靈此前承諾將在2月3日公布善款明細卻一直未能兌現(xiàn),一個多月過去了,人們終于看到了這份“賬單”:從公布的明細來看,章子怡戛納募捐到的現(xiàn)金并不多,而8位承諾募捐的人士中僅有3人兌現(xiàn)承諾。
解釋一:章子怡基金會
該基金會合法運營
從公布的文件上看,G律師事務所得出的這份備忘錄相當嚴謹,他們審閱的相關資料包括:基金會記錄、與之相關的文件和信函(其中提到廣為網(wǎng)友所質(zhì)疑的2008年990-EZ稅務申報以及與關愛兒童組織之間的往來信函)以及基金會成立以來的銀行報單、承諾捐款卡的原件和現(xiàn)金捐款。此外,他們分別與章子怡、紀靈靈以及該基金會的律師和財務管理等人進行了面談。
G律師事務所證實,章子怡基金于2008年5月19日通過法律手續(xù)建立起來,成為一個慈善性非營利機構,使命是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需要幫助的兒童并為他們提供各種項目,特別是幫助在5·12大地震中受影響的兒童。備忘錄強調(diào),基金會一直在運轉(zhuǎn)并遵守規(guī)定。而受到網(wǎng)友質(zhì)疑的基金會注冊的兩個地址,備忘錄中也給出了解釋:基金會成立于加利福尼亞州,紐約的地址為通信地址。這與章子怡在接受采訪時的解釋一致。
解釋二:戛納募捐金額
沒有支票,搜狐“寫錯了”
備忘錄對備受關注的戛納募捐一事做了比較詳細的說明,G律師事務所收到并審閱和核實了所有的現(xiàn)金捐款共為1392.36美元,是由145英鎊、860歐元和60港幣組成。章子怡接受采訪之后,不少網(wǎng)友質(zhì)疑這筆錢為何沒有進入基金會賬號,備忘錄里解釋說,這些錢一直保留在搜狐志愿者清點并手寫記錄的原始信封里,這些錢也經(jīng)過了律師事務所的審閱和核實。募捐時的承諾捐款卡也一并保留在這個原始信封里。
不過備忘錄里提到,搜狐志愿者記錄時犯了一個錯,把承諾認捐卡寫成了支票。通過備忘錄的敘述可以得知,當天并無捐款人以支票的方式捐款。不過當時在現(xiàn)場的記者王小魚卻在新聞報道中這樣寫:“短短的20分鐘,近350萬人民幣”,“是由465050美元,2700歐元的支票以及145英鎊、860歐元,60港幣的現(xiàn)金組成!彼曾在一篇回憶募捐的稿件中明確表示:“還有不少是一些邀請到的嘉賓現(xiàn)場填寫的支票,以及一些嘉賓在章子怡印發(fā)的小卡片上填寫的金額和姓名電話。”昨日記者聯(lián)系王小魚,他沒有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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