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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了解到,在浦發(fā)銀行“匯理財2006年第九期F2計劃”的風波中,該行向部分反應激烈的投資者贈送代金券,以作為理財產品“零收益”的補償。
對此,浦發(fā)銀行總行辦公室公共關系總經理高峽昨日表示,贈送代金券等行為是浦發(fā)個別分行某些網點的行為,該產品的合同上并沒有補償條款。她表示:該產品“零收益”確實事出意外,某些網點為了安撫客戶,不至于因為一款產品而破壞了客戶與銀行的關系,所以提供一些補償措施。“總行并不鼓勵這種補償行為。但是,既然有些網點已經這樣做了,我們也沒有辦法”。
記者從浦發(fā)北京分行了解到,分行并沒有制定統(tǒng)一的補償政策,而且也不是“官方”出面補償,而是各網點由員工以個人名義進行的,完全是安慰客戶的措施。由于缺乏統(tǒng)一的政策,網點進行補償?shù)拇胧┪寤ò碎T。有的網點提出,投資者可以把理財投資的資金再續(xù)存一個月,浦發(fā)給予其8%的年利率,即多存一個月可獲得8%/12=0.66%的利息補償;有的網點提出,給投資者3000元代金券;有的網點提出贈送投資者實物禮品。不過,所有的網點都不能提供現(xiàn)金補償。并且,有投資者提出質疑,為什么只有反應激烈的客戶才能獲得補償?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結構金融研究市主任殷劍峰一直關注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他昨日評論說,浦發(fā)產品設計失誤在先,其后的應急措施也存在很大的問題,不符合行業(yè)規(guī)則。“銀行理財產品都是遵循‘買者自負’原則。按照產品合同,該產品最低收益率就是零,銀行并沒有補償?shù)臈l款和義務!彼J為,浦發(fā)這次作出補償后很可能引發(fā)后患,使浦發(fā)處于更被動的地位。(記者 李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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