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結束后,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高考制度怎樣才能既有利于選拔優(yōu)秀人才,又有利于維護教育公平,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
我國高考制度一直面臨兩難的選擇。如不改革,其“一考定終身”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如果改革,每一項新政策出臺,都伴隨著懷疑與爭議。
在選拔優(yōu)秀人才與體現教育公平之間,高考制度改革如何突圍?
“一考定終身”:廢立之爭
“一考定終身”是我國高考制度的鮮明特征,也是其廣受詬病的突出弊端。雖然社會各界就高考改革早已達成共識,但是在怎么改的問題上,又一直眾說紛紜,甚至各方觀點產生了激烈交鋒。
有人痛感高考分數至上的諸多弊端,極而言之應廢除高考。因為這種只認分不認人的高考招生制度,導致中學教育過于偏重知識性、技巧性訓練,抹殺學生的個性和差異,在一個個鮮活的學生個體面前,這一制度顯得過于冰冷和僵化,使我們錯失很多綜合素質高或學有專長的可造之材。
越來越多的教育界人士承認,學生只有差異,沒有優(yōu)劣之分,一張再好的試卷也考不出學生的綜合素質,在學生能力多元化、社會人才需求多樣化的今天,用分數這一把尺子衡量個性、專長各異的人才最不公平。
前幾年,曾經有媒體發(fā)問:“假如郭沫若參加高考,還會有后來的國學大師嗎?”“錢鐘書、吳晗等大師級人物,如果放在今天的高考制度下,還能有后來的成就嗎?”更受抨擊的是,這個以分數論高下的“指揮棒”近年來不斷向中小學甚至幼兒園傳導,以致應試壓力并沒有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的到來而減緩,反而愈演愈烈。
但也有一些專家學者反對廢除統(tǒng)一高考招生制度。他們認為,統(tǒng)一高考制度不僅承擔著一定的選拔、教育功能,還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與穩(wěn)定的功能,在當前國情下,“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統(tǒng)一高考、集中錄取是“最好的制度”。
山東省教育廳廳長齊濤認為,高考是保障教育公平、維護社會公平最重要的一個基石。盡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如果沒有了高考,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就無從談起。在其他國家,大學的入學也都有種種的測試、考核、評估辦法,有的國家有統(tǒng)一的高考,有的國家有聯考,還有的是申請入學,但是總要通過一定的考核途徑入學。
他說,很多人喜歡拿愛迪生來反證中學教育不行,用比爾·蓋茨說明大學教育有問題,用韓寒否定和抨擊現行的教育制度不可取。高考制度設計應該是面向大多數人,被多數人所接受的,只有適應多數人需求的制度才是公平公正的制度。
由單一考試向多元評價如何轉變?
有關專家介紹,自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我國高考制度大的改革就有20多次,但每次都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高考改革并不是想像中那樣簡單,每一項新措施的出臺,其利弊同時產生,比如高考統(tǒng)一性和靈活性如何兼顧?不拘一格選才與社會公平如何統(tǒng)一?多考多取與操作便捷的矛盾如何解決?在這些問題當中,公平是高考改革面臨的最大難點。
早在1984年,我國就開始實行保送生制度。目的就是給部分有特殊才能或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敞開高校大門,彌補統(tǒng)一招考的不足。但問題很快顯現,為了提高升學率,中學普遍對保送生“推良不推優(yōu)”,弄虛作假現象層出不窮。1999年,教育部不得不重新規(guī)定,所有保送生必須參加綜合能力測試。2001年,每年約2萬人的保送生規(guī)模被壓縮至5000人,同時保送的“軟條件”都變成了“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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