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據(jù)南方日報報道,去年綁架澳門同胞致死一案,21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蘇國熙、劉兆利、李象明和丁志明均被判處死刑。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去年6月,蘇國熙、劉兆利和羅廣新(在逃)密謀綁架他人勒索錢財,蘇國熙即提出綁架其認識的林建東,并讓劉兆利找?guī)褪謪⑴c。劉兆利即找到李象明、丁志明。
6月23日凌晨2時許,蘇國熙駕車,劉兆利、李象明、丁志明及羅廣新攜帶3支塑料手槍、3把水果刀和封口膠紙等,來到林的住處珠海市香洲宏大花園,將林劫持到拱北海榮新村19號空置商鋪內(nèi),搶走林的手機一部、“勞力士”手表一塊、現(xiàn)金人民幣3000元、港幣3000元、臺幣4000元。
當(dāng)天凌晨4時許,劉兆利在蘇國熙的指使下,致電林建東的弟弟林建寧,要其當(dāng)天籌300萬元人民幣贖回林建東。24日下午,蘇國熙等5人準備收贖金時,警方在珠海市南溪將蘇國熙、劉兆利、丁志明抓獲。當(dāng)天警方去解救林建東時,發(fā)現(xiàn)林已死亡。6月27日李象明落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