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又一起“夫妻看黃碟事件”在河南上演!據《法律與生活》報道,因新郎曾拒絕報銷警察的手機費,于是新娘在新婚之夜被“執(zhí)法者”帶走。而借口居然是兩人在看“黃碟”。
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盡管豫西已是鮮花盛開,春意盎然,李四水夫婦依然恐慌、焦慮不安。他們告訴筆者,雖然自己的“官司”贏了,但留在心靈深處的陰影卻怎么也抹不掉。
新娘夜半被“劫”
2002年8月的一天夜里,家住城郊的李四水送走了前來鬧洞房的最后一批朋友。新婚之夜,洞房花燭。窗外皎月當空,室內愛意濃濃。李四水起身關掉輕音樂,打開VCD機,順手從光碟盒中取出一盤“性知識漫談”,開始播放。
凌晨1時。突然房門“篤”、“篤”、“篤”地響了起來。
“誰呀?我們都休息了!崩钏乃眴栭T外。
“鬧洞房的,快開門!”既然是鬧洞房的,肯定是自己要好的朋友,但是白天的宴會上,該請的都到場了,難道還有遺漏不成?李四水思忖著,示意妻子穿衣,隨手關掉正在播放的VCD機,然后把門打開。
“你們涉嫌傳播淫穢物品,請跟我們走一趟……”來者共三人,他們既沒穿制服,也沒亮證件,邊說邊打開VCD機。當電視上露出“難以入目”的畫面后,其中一個年齡稍小點的來者說:“你還有什么好講的!”他們說著,就要動手去搬VCD機。
剛才還是情意纏綿,轉眼間就是“血雨腥風”,李四水在快速情緒轉換中回過神來。他定睛一看,來者確實是本地派出所的,其中一個叫“胖子”(系綽號,真名劉三寶)的民警他有點面熟,其他兩個倒不認識。
“大哥,我們看的是宣教片,不是黃帶”,李四水邊解釋,邊上前發(fā)喜煙,欲求他們手下留情。
“不行!”對方的回答不容商量。
剛購進的家電將被“搶劫”,新婚燕爾的妻子張嬌嬌怎么也坐不住了。她跑上前去,拼命地想從一“民警”的手中奪回VCD機,對方不給,情急之中,她揀起地上的一個多功能掃把,往對方身上掄去。由于對方懷抱VCD機來不及躲閃,這一掃把不偏不斜正好打在了對方的左臂上,血當時就滲了出來。
“好大的膽子,你敢毆打公安人員”,三來者不由分說,一個抱著電視機,拿著“黃碟”,另兩個人架著新娘張嬌嬌離開了李家。
手機費事件
新房被“劫”,新娘被搶,消息不脛而走,在距縣城不到3公里的郊區(qū)傳得沸沸揚揚。
有人說,他們看的是國家三令五申禁止的淫穢物品,理應受到司法機關的嚴厲懲處,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新郎新娘也不應例外;也有人說,李四水和張嬌嬌的婚姻挺不容易的,派出所半夜去查,可能他們之間有些過節(jié)……
筆者查閱了本案卷宗,走訪了雙方當事人,揭開了其中的“秘密”。
李四水從小失去父母,是在孤兒院里長大的。高中畢業(yè)后辦起了一個小型養(yǎng)雞廠。幾年下來,他不但還清了借、貸款,擴大了再生產,而且手里還有筆不小的存款。按他的計劃,再掙一筆錢后,就可以將自己生活過的孤兒院好好地翻修一下,盡點微薄之力,以報答收養(yǎng)之恩。
一天,派出所的“胖子”警官帶兩個弟兄上門,寒暄之后,直奔主題:最近所里經費緊張,能不能幫助2萬元,把弟兄們的手機費解決一下……我們給個體企業(yè)保駕護航,也是很辛苦的……
要說幫忙,這幾年李四水也沒少給政府出力:修建學校、改造公路,幫助失學兒童重返校院等公益事業(yè)。因此,他還被政府授予“致富標兵”,被村民們譽為“熱心人”。但是,要給派出所個人解決手機費問題,他還是第一次遇到。李四水認為,贊助公益事業(yè)和給某些個人解決問題,完全是兩碼事,前者為的是廣大群眾,后者討好的僅是個別人。不能因“小事”而失去了政府和群眾對自己的信任。那天,他以“周轉資金不夠”為由,拒絕了來訪者的請求。過了兩天,有人給他捎話說,“胖子”讓你以后小心點。
張嬌嬌半夜被“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帶到派出所后,人還沒坐穩(wěn)就聽外面的人小聲地說:“罰款太便宜他們了,讓她老公把上次咱哥們到他那里要的手機費給討出來,然后問他們?yōu)槭裁唇Y婚不給派出所發(fā)請柬。如果配合得好,放他們一馬,否則……”
第二天天不亮,李四水到派出所要人。讓他感到意外的是,接待他的干警熱情有加,并笑著對他說:“放人好說,能不能把以前的手機費解決一下?”
于是,李四水終于明白了這伙人進家“掃黃的”癥結。他知道與他們糾纏不清,遂采取迂回戰(zhàn)術:先找到派出所所長說明“他們夫妻看的是宣教碟……打傷民警是妻子的正當防衛(wèi)”等情況,爾后反映了辦案民警和解時提出的“讓其解決2萬元手機費”之事。末了,他還對所長說:“妻子從大連來到這里,身體虛弱,經不起折騰,看在我給家鄉(xiāng)經濟建設所作貢獻的份上,放我們小兩口一馬,我們會感激您一輩子的!
所長聽后若有所思,他叫來當天晚上辦案的民警說,“把你們昨天晚上沒收的帶子拿過來審查一下”。李四水心想,審查一下也好,借此機會剛好洗去不白之冤。但是,他想錯了。當碟子放到“人體結構”之后,畫面上立刻出現了一些污穢場面,不堪入目。明明是宣傳教育片,怎么成了黃色光碟呢?李四水怎么也想不通。無奈之下,他答應所長好好寫一份檢查,認真吸取教訓,然后慎重考慮“手機費之事”。末了,向派出所繳了50元罰款,領著已哭成淚人的愛妻回了家。
新婚夫婦上訪無果
張嬌嬌是研究歷史的,雖然沒有對法律進行過系統(tǒng)的學習,但她對“看宣教帶與黃碟、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wèi)、非法侵宅還是執(zhí)行公務”在法律上的區(qū)分還是略知一二的。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捍衛(wèi)自己的人格尊嚴,她和丈夫商議,要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2002年8月底的一天,他們來到派出所,找到所長、指導員,向他們聲明三點:一是當天晚上民警們沒收的光碟系宣教碟,絕沒有“黃色”內容,既然你們出示的是“黃碟”,那么肯定有人在此做過手腳;二是當天晚上張嬌嬌是在家庭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出于無奈才動手的,系正當防衛(wèi),不是故意傷害;三是民警在既不出示證件,也不著警服的情況下,以執(zhí)行公務為由非法侵入民宅,屬非法行為。他們強烈要求派出所領導,對光碟進行技術鑒定,盡快查清事實真相,嚴懲肇事者,還自己一個公道。
然而,一天過去了,二天過去了,十天過去了,派出所不但沒有一點回音,而且還托人捎信:傳播淫穢物品,罰款已經夠照顧了,如果再到處反映,新賬舊賬一塊算。
后來,他們又三次到派出所詢問案件進展情況,第一次被拒絕門外,后兩次門衛(wèi)說“領導不在家”。
2002年9月中旬。已經感到在基層無法解決問題的張嬌嬌對丈夫說:“我就不相信沒有說理的地方,咱們到縣公安局上訪!庇谑,兩個年輕人帶著狀紙,懷著希望直奔縣公安局。當接待民警聽完他們的訴說后,先是疑惑,后來又搖了搖頭自言自語地說,這事不好解決。民警讓他們把材料放下,在家等待消息。
張嬌嬌出門不久,被人拉住了衣衫。對方是一位老者,他悄悄告訴張嬌嬌,“我也是來告狀的,告的也是‘胖子’一伙,他們說我兒子盜竊,又沒拿出啥證據,他們讓我交3000元錢就放人。”老者最后還神秘地說,“聽說‘胖子’表哥是縣公安局的副局長。閨女!你就死了這條心吧!咱老百姓無權無勢,怎么能告倒領導子弟……”
又是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的等待,仍然見不到縣公安局的回音。其間,新婚不久的小兩口食飯無欲,飲茶無味,睡覺不安。那段時間,他們好象過了幾十年,身心疲憊,面容憔悴,一下子老了許多……
2003年3月初的一天,當地檢察機關深入各鄉(xiāng)、村進行執(zhí)法大檢查。他們向村民介紹有關法律知識,發(fā)放有關宣傳材料,并不時地詢問村民們有沒有涉法問題。而此時的李四水和張嬌嬌已備感絕望。他們認為,人家有公安局副局長撐腰,檢察院拿他們也沒辦法,干脆算了。而站在一旁的一個小伙子則說,檢察院是法律監(jiān)督機關,說不定給他們說說會有轉機。
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夫婦倆來到“講法”現場。當三位檢察官聽完李四水和張嬌嬌夫婦的不幸遭遇后,熱情地給他們講了法律規(guī)定:
社會提倡在夫妻生活中要懂得一些科學知識,所以也有這方面的教育和宣傳內容。對于淫穢制品和這類正常的宣傳品之間的區(qū)別有時候是很模糊的,只要不公開傳播,不聚集多人,擴大范圍,只限于夫妻觀看,而且都是成年人,算不上違法。這方面法律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在家里觀看淫穢錄像涉及不到治安問題,影響不到他人,不存在妨礙社會秩序的情節(jié),對此法律雖不提倡、不鼓勵,但也談不上禁止。在現行法律條件下,你們“觀看”的行為既不是刑罰的對象,也不是行政處罰的對象,國家權力不能干涉。如果你們觀看的確實是性教育方面的科教知識片,應該給予鼓勵,不應受到干預。
公民的住宅屬于個人隱私的領域,不得隨意侵犯,除非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因偵查案件的需要才能對公民住宅依法進行搜查。
警察出警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到你家的民警沒有戴警帽,沒有警徽、警號,進屋的時候還假借“鬧洞房”名義進入。對警察執(zhí)法,《人民警察法》有具體規(guī)定的,不僅要著制服,還要出示證件,這是合法身份的表現。結合本案,他們的行為顯然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
你們的財產在受到侵犯時,采取適當行動,是可以理解的……
肇事警察被判刑
有了檢察官給予的思想武器和法律利劍,小兩口再次鼓起了“為正義而戰(zhàn)”的勇氣和信心。
2003年4月13日,他們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結合法律規(guī)定,以公安民警“打擊報復、非法侵宅、濫用職權”三項罪名同時向檢察機關投訴、向法院起訴。他們在訴狀中要求派出所交出光碟,交由權威機關進行科學鑒定,要求檢、法機關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和精神損失3萬元。
聽說李四水和張嬌嬌要狀告派出所民警,一直隱藏在背后的各路人物粉墨登場。
先是“胖子”出場。他帶著當天晚上值班的民警敲開李四水的門。他們提著水果,一進門就說,“對不起,實在對不起,那天晚上……我們夜查是假,想讓你解決點問題是真……念在我們以后還要友好相處,求你們撤訴吧,你們提出的經濟和精神損失問題,我們會認真考慮的……”
一撥送走,另一撥又至。這次是派出所所長臨門。他一見張嬌嬌就說:“你們的遭遇,局領導非常重視,我也很同情?h公安局先后為此專門開過兩次會議,責成我全權處理此事。由于前段時間忙,所以……經所里研究,決定讓他們三個寫出深刻檢查,以觀后效!
“既然人家已經知錯,何不給人一條生路。”村里的少數干部也這樣勸李四水、張嬌嬌夫婦。
在上訴與撤訴之間,李四水和張嬌嬌心里十分矛盾。起訴吧,人家已經賠禮道歉,而且答應補償一定損失,得饒人處且饒人嘛!撤訴吧,如果肇事者不受到法律嚴懲,他們還會為非作歹,繼續(xù)禍害百姓。
要給“狂妄自大”者一點教訓。夫妻倆下定了最后的決心。
2003年4月28日,當地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公安民警以查“黃”為由,打擊報復受害人,特別在不出示證件、不亮明身份的情況下,擅闖民宅,強行搬走受害人VCD機,帶走受害人張嬌嬌,其性質惡劣,證據確鑿。最后,一審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劉三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附帶民事賠償,判令三被告人賠償李四水和張嬌嬌的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8000元;建議公安機關給另兩名肇事者紀律處分,以肅警紀。
李四水還得知,當天晚上三個民警是在自家的房后潛伏了約20分鐘,待時機成熟后才開始行動的。那盤VCD光碟也是他們拿回去后重新制作加工,栽贓陷害的。
一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卻折騰了近8個月。張四水夫婦雖然勝訴了,但他們沒有半點興奮。張四水告訴筆者:“我們夫妻倆,因此造成的心理障礙由誰‘買單’?張嬌嬌至今還是女兒身!她原打算完婚后,就到大連一家大型企業(yè)上班,而現在……”(文/王小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