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3日電 近日,沈陽突然傳出一驚人的消息:“趙也飛被綁架了,還被勒索了200萬”!稌r代商報》報道說,身為遼寧省著名民營企業(yè)家、上市公司大連菲菲澳家現(xiàn)代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沈陽菲菲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趙也飛的確已淡出公眾視線一段時間,難道真的被綁架了?!
便衣男子帶走沈城富商
9月18日,在位于沈陽市沈河區(qū)十三緯路一棟辦公樓里,記者見到了趙也飛。記者說明來意后,趙也飛表示,社會上的流傳并非“空穴來風”。
據趙也飛說,今年5月10日,他在其經營的省重點農業(yè)開發(fā)項目———位于沈陽市蘇家屯區(qū)陳相屯鎮(zhèn)的澳家莊園施工現(xiàn)場走出,突然幾個便衣男子上前叫住他:“我們是遼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有件事請你跟我們回去協(xié)助調查!钡搅诉|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方向趙也飛出示了他曾開過的一張支票,并說這是一張空頭支票,隨即以涉嫌“票據詐騙”罪將趙也飛刑事拘留。報案人是遼陽市的個體業(yè)主黃興家。一路上本一直不以為意的趙也飛這時頓時愣住了:“這是我給沈陽市第四建筑公司項目經理王某開的轉賬支票,怎么到了黃興家的手里呢?再說我也不認識他,怎么能欠他債呢?”
經了解,黃興家報案說他曾經借錢給一個老鄉(xiāng),也就是沈陽第四建筑公司項目經理王某,王沒錢還,就把趙開具的200萬元轉賬支票轉給了黃,結果黃發(fā)現(xiàn)支票是“空頭”后就向遼陽警方報案。
“這張轉賬支票當初我開給王的時候就告訴他里面沒錢,再說我也不欠他錢,怎么又反過來告我詐騙呢?”趙也飛說當時他說啥也想不明白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0萬元支票果然是“空頭”
趙也飛說,2000年9月1日,沈陽菲菲企業(yè)集團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公司與沈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項目經理王某簽訂了菲菲澳家莊園內游艇俱樂部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主體工程由王某墊付施工,主體封頂后由菲菲集團撥付主體工程總造價的20%。
2001年2月9日,還有兩天就要到春節(jié)了,王找到菲菲集團幫忙,要求菲菲集團給出具一張200萬元的轉賬支票,給民工看,證明他從菲菲集團要來錢了,讓民工過完春節(jié)再來領工資,目的是打發(fā)民工先回家。當時菲菲集團明確告訴王,幫忙可以,但賬上沒錢。后來在王的再三請求下該支票又作為結算工程的擔保,中間每當支票到期后菲菲集團陸續(xù)給王換過多次支票。為了促進工程進展,菲菲集團已先后付給王現(xiàn)金及物共價值360萬元。按照有關部門對王所干的工程(三層樓框架)預算260萬,菲菲集團等于是多付了100萬元,于是菲菲集團多次打電話向王索回支票,但后來竟和王聯(lián)系不上了。
4個月后再牽出驚天大案
“不過我做夢也想不到,當初好心幫忙開具的200萬元轉賬支票竟把我自己送進了看守所!壁w也飛說。5月13日趙也飛的愛人和菲菲集團副總為趙也飛做人保,而作為附加條件警方又扣押了他們200萬元現(xiàn)金和一臺奔馳轎車,為趙也飛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
但是4個月后,又有一件令趙也飛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9月18日,遼陽燈塔市公安局刑警來沈陽找趙也飛,核實關于200萬元支票及200萬元扣押金的事,原因是這極可能涉及到另一起殺人碎尸案。與趙也飛素有業(yè)務和經濟往來的沈陽第四建筑公司項目經理王某及司機在燈塔被害,而殺人兇手竟是告趙也飛涉嫌“票據詐騙罪”的黃興家。據警方介紹,黃興家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網……
背景資料:
趙也飛,男,1953年出生,本科學歷,曾任沈陽菲菲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沈陽菲菲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現(xiàn)任大連菲菲澳家現(xiàn)代農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早在1983年,趙也飛下海經商創(chuàng)辦了沈陽第一家西餐廳———菲菲西餐廳,積累了他的第一筆財富。經過十年發(fā)展,他成立了以房地產開發(fā)為主體的“沈陽菲菲企業(yè)集團”,趙個人持股70%。
1998年,趙也飛啟動了沈陽黑牛屯的菲菲澳家項目,開始進行包括種植、養(yǎng)殖、旅游的農業(yè)綜合開發(fā)。之后,菲菲農業(yè)(000769)在深交所成功上市。2001年,“菲菲集團”通過資產重組接替“大連盛道集團有限公司,”成為“盛道包裝”第一大股東。
(來源:時代商報,作者:趙桂華)